深圳市政府运用信用担保手段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
(2006年10月8日)

 

    为学习了解深圳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政策、新做法,拓展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根据王晓玲副市长的有关批示,日前由市府研究室、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市融资担保中心7家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起赴深圳市学习考察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实施情况。
    据了解,深圳市政府今年8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06〕149号),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方式上,强调运用信用担保手段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其主要措施有:
    一是建立重点民营企业贷款信用平台和补偿机制。以民营领军骨干企业库为主体建立“重点民营企业池”,池中企业按一定比例交纳“互保金”,同时,市财政在“十一五”期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首期10亿元),与“互保金”共同构建重点民营企业贷款信用平台和补偿机制。重点民营企业贷款信用平台和补偿机制主要用于银行对“重点民营企业池”里的民营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的增信和风险补偿。鼓励银行改革创新民营企业贷款的审贷模式、约束和激励机制,调动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的积极性,逐步提高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比重。
    二是健全民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大对政府设立的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提高政策性担保机构的信用担保比例,发挥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快市区两级民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扩大担保规模;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机构的行业准入、风险分担机制和退出机制,加强信用担保行业监督管理和行业自律,加大对担保示范机构扶持力度,促进信用担保机构规范运作;构建全市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体系,推动担保机构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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