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与科技创新
——在中意中小企业高峰论坛上的演讲
财政部副部长 朱志刚
(2006年9月15日)

 

尊敬的普罗迪总理,尊敬的曾培炎副总理,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非常高兴参加本次“中意中小企业高峰论坛”。

  中意两国都是拥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两国友谊源远流长,日益巩固。近年来,两国建立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双方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向前推进。目前,意大利已成为中国在欧盟重要的贸易和科技合作伙伴。

  意大利素有“中小企业王国”的美誉,富有活力的中小企业不仅遍布于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而且成为意大利经济的重要支柱。举办这次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小企业高峰论坛,对于进一步提升双方经贸关系、密切两国中小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堪称两国经贸交往中的一件盛事。

  借此机会,我愿就中国中小企业与科技创新与大家进行交流和探讨。

  当今世界,中小企业作为一个高效率的经济群体,在科技创新、就业、经济增长贡献等诸多方面正在显现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市场经济中最具活力的部分,中小企业的存在,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和技术创新成果,有效地促进了竞争,抑制了垄断,维护了市场的公平性。尤其是中小企业成长过程中所蕴含的创新文化,为一个民族的振兴与进步提供了难能可贵的精神财富和不竭动力。

  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与大企业相比,它们在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管理等方面面临着诸多的不平等和困难,这导致很多中小企业在成长过程中不断消失。为此,政府采取必要的政策措施予以扶持,已成为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中小企业异军突起,蓬勃发展,成为经济增长、市场繁荣、科技创新和扩大就业的一支生力军。截至2005年底,中国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超过430多万户,个体经营户达到3921.6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5%,上缴税收占48.2%。中小企业吸纳就业占城镇就业总量的75%以上。多年来,中国政府一直把加快中小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高度重视,制定了《中小企业促进法》等一系列鼓励、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落实各项扶持资金,努力构建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了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成长的政策环境。

  女士们、先生们:

  中国财政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近年来,我们在财政支出方向、支出结构和税收政策等方面进行了较大的调整,主要是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出发,着力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不断地促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基于这样的考虑,政府加大对社会发展中薄弱环节的支出,以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另一方面,在经济上,主要依靠财政和税收政策,为企业创造了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我们认为大企业由于其特有的优势,其发展应更多地依靠市场,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问题。而政府应对处于劣势的中小企业予以必要的扶持。这种非对称的管理,有利于抑制垄断,也有利于扶持弱者,从而促进公平竞争。这是我们将扶持中小企业纳入公共财政政策的基本考虑。过去五年间,中国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财政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实现了“跨越式”增长,一个覆盖全国、多层次、全方位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在中央财政层面,我们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中小企业给予支持。

  一是资金政策。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1999年以来中央财政相继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重点支持农业科技中小企业)。2003年《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实施后,中央财政预算设立了中小企业科目,同时增设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和中央补助地方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到2004年底,《中小企业促进法》中规定的国家对中小企业的8个资金支持方向,中央财政均安排了相应的资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WTO规则,这些资金平等面对各类所有制中小企业。

  二是税收政策。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担保及再担保机构的担保业务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此外,我们还制定了一些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受益对象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新办的第三产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实行减、免所得税政策;对企业技术转让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等。

  三是融资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财政部出台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对担保机构的组织形式、业务范围、运营原则、保费收取、责任准备金和保证金的提取等做了明确的规定。财政部还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务管理和政策支持若干问题的通知》,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立负债管理制度、代偿损失管理制度和待处理资产管理制度,同时规定了对担保机构代偿损失的补偿原则和具体办法。

  四是财务管理政策。财政部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和《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引导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规范会计行为。

  在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方面,我们除了制定相关税收激励政策、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外,还先后建立了5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大量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此聚集,成为创业和创新的沃土。最近我们又选择了一些重点城市,结合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了以城市为依托的、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的区域性、专业性技术中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各类技术创新服务机构建设。

  上述政策为中小企业化解经营风险、摆脱瓶颈制约、增强竞争活力和提高创新能力提供了有力地帮助,使广大中小企业沐浴到了公共财政的阳光。

  女士们、先生们: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站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新世纪新阶段,面对经济全球化潮流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变化,中国政府总揽全局、审时度势,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一系列新的发展理念和指导思想。今年初,中国政府制定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是使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而占企业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则是这一主体中最具活力和效率的部分。实践表明,中小企业是技术成果转化的主要载体。在欧盟,中小企业人均创新成果是大企业的两倍,单位R&D投入创造的新成果是大企业的3-5倍;美国中小企业的创新成果几乎占到全国创新成果的50%。在中国,有66%的专利是由中小企业发明的,74%以上的技术创新由中小企业完成,82%以上的新产品是由中小企业开发的。由此可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对于一个国家维持其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力和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目前,中国整体的科技创新水平还不高,尤其是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还与国外存在较大差距。为了实现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和创新支持方式,切实促进提高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

  我们认为,公共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应当把握两个基本原则:一是财政政策必须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市场是经济运行的基础,企业和产品的成败只有最终由市场选择,才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财政政策要在充分遵循市场机制的前提下发挥作用,政策的着力点应该放在因势利导、创造条件、激发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上。财政政策的运用既不能缺位,又不能越位。所谓“不缺位”,就是在市场失灵的领域财政政策必须介入,具体而言,就是对于中小企业创业与技术创新的初期和中小企业进入市场的阶段,财政政策应当积极主动地发挥作用。所谓“不越位”就是财政政策必须要严格界定作用范围,力戒进入竞争性领域,避免行政手段对市场功能的挤出效应。二是财政政策必须将公共性贯彻始终。面对分布广泛、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政府不可能逐个企业、逐个项目地支持,这种方式不但效率低下,而且有失公平。公共财政要着力于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建立激励中小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使广大中小企业普遍受益。

  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我们将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政策做进一步的调整和优化:一是对企业的支持由直接投入为主逐步转向间接投入为主,通过财政资金的间接化投入,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二是由支持“点”为主逐步转向为支持“面”为主,减少对具体企业、具体项目的支持,着力搞好中小企业环境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三是由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后端逐步转向支持前端,财政支持将完全从竞争性领域退出,逐步加大对中小企业起步期、成长期的支持,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开发初期新创意、新构想的支持,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对小型企业发展给予更为优惠的税收扶持。中小企业中的小型企业是我们政策扶持的重点。目前我们正在积极推进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对小型微利的企业给予必要的优惠也在考虑中,借以促进小型企业更快、更好地成长。

  二、加大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一是在产业集群和高新技术园区培育中小企业技术服务机构,搭建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技术支持和管理咨询,从今年起已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增加了对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的支持内容;二是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各种培训,提高其经营水平、专业技能,培养所需人才;三是加强信息化服务,提升并拓展各级各类中小企业信息网站的功能,通过网络开辟交流渠道,发布供求信息,普及政策法规,使中小企业及时、全面、准确地获取所需信息。我们将本着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改进支持方式,建立“以钱养事”的新机制,即指导地方政府采取招标、委托等方式,将有关服务活动、项目交社会中介机构具体承办,通过制定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进行动态评议,对达到要求的服务机构,予以一定的补助或奖励。最终逐步建立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行为社会化、政府扶持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社会化公益服务体系。

  三、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融资难是中小企业普遍遇到的问题,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实物资产和信用记录,融资问题更为突出,通过担保体系建设可以有效的缓解这一难题。为此,我们将鼓励区域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发展,对担保机构新增的贷款担保余额、风险损失等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助;对有关部门和中介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和经营者信用登记、信用征集、信用评估和信用发布等活动给予一定的资助;探索建立中小企业间的联保、互保制度。从今年起,将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增加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支持内容。

  四、推动创业投资发展。一些国家的经验表明,创业投资(亦称风险投资)对于中小企业创业初期的技术创新有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为了给中小企业的融资与孵化创造更加良好的市场环境,去年包括财政部在内的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出台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办法》。目前,我们正在研究拟定财政支持创业投资的具体措施,主要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推进:一是制定鼓励创业投资的税收政策,对创业投资企业向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所得的收益予以一定的税收减免。二是研究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即“母基金”),在创业投资企业设立初期,引导基金将以参股方式进入创业投资企业,吸引和带动社会资金流向创业投资领域,在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成熟后,政府资金适时退出。

  五、制定扶持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通过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和技术创新是一项重要的财政政策工具。目前我们正依照《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法》和《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研究制定扶持中小企业和技术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计划通过在政府采购中确定一定的比例,以招标方式,保证中小企业获得政府订单,为中小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为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创造条件。

  女士们、先生们:

  意大利政府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特别是在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方面的许多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希望以这次博览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双方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两国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预祝本届博览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文章来源:广东省经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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