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小企业发展将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

(2007年11月8日)

 

    记者从日前在韶关仁化召开的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交流会上获悉,广东省即将出台文件,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发展民营经济、扶持中小企业的具体要求,此举意味着中小企业发展将成为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目标。据了解,这次会议是《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后,广东省规模最大的首次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交流会。
    省经贸委副主任、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刘焕泉透露,《广东省民营经济考核办法》即将出台,目前正在向省政府报批。该文件明确对各级地方政府发展民营经济、扶持中小企业的工作提出要求,并规定了具体考核办法。
    会议还透露,明年广东省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力度将逐年加大。即将出台的《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规定,省级财政预算应当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


 

转自《南方日报》(2007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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